各区、县(市)科技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为培育壮大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构建完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体系,推动技术交易服务与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和国际化发展,依据《杭州市科技成果转化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合[2020]65号),开展2022年度杭州市科技中介服务示范机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辖区内注册成立2年以上(含)的具有独立法人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国内外高校和国家级科研院所在杭技术转移中心(机构)。
2.具备固定的经营场所、稳定的服务对象和专家咨询队伍,营业面积一般不小于100平方米。
3.独立法人机构人员在15人以上;高校和国家级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机构)在10人以上。
4.各项内控管理制度健全,服务规范、信用良好,在行业内有较高的认可度和影响力。
5.经营状况良好,服务业绩明显(近两年促成技术交易额不低于1000万元,科技中介服务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二、评选材料
(一)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装订成册,盖章有效。
1.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表1);
2.主要服务业绩清单(见附表2)及其服务佐证材料和服务收入证明(发票、税票等);
3.人员花名册(见附表3)及其社保单、聘用合同、工资;
4.内控服务制度流程标准等材料;
5.反映机构信誉和在行业内影响地位的证明材料(近年来获得荣誉、政府资助、宣传报道等);
6.2020年和2021年度机构资金平衡表和收益表,或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内设机构须递交设立的批准文件复印件、主管单位出具的经费收支财务报告)。
(二)推荐单位
各区、县(市)科技局出具推荐汇总表(签名盖章),4月29日前将推荐的机构基本情况表(盖章),与机构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科技项目管理中心(西湖区黄姑山路40号)。
各区、县(市)至少推荐1家,名额上不封顶。申报单位向所在区、县(市)科技局提出申请、签订承诺书,提交机构各项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区县市科技局经实地调研和材料审核后择优推荐,汇总成表(签名盖章)报送到科技项目管理中心。
三、评选公示
依据机构申报材料和区县市科技局推荐情况,科技项目管理中心按照管理办法和征集指南组织信用核查、专家评选,经市科技局网上公示无异议的,提交会议研究确定。
四、示范表彰
市科技局择优确定科技中介服务示范机构名单,适时在官网上公布示范名单、制发铜牌、推荐媒体宣传,并给予每家示范机构各奖励20万元,由市本级财政经费一次性拨付。
五、咨询电话
市科技局合作处:陈子法 85255636;
沈吉英 87019857。
附件:1.区县市推荐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