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的实施方案》(浙发改产业〔2022〕1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联合省能源监测中心组织开展了五大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装置(生产线)能效水平核查工作,对照《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年版)》,经实地核查、专家评审,现将浙江省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先进和落后装置(生产线)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至2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向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反映,并提供佐证材料。
监督电话:0571-87055405
通讯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号省发展改革委产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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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度我省重点领域能效水平先进和落后装置(生产线)公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