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加快西湖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西文创办〔2019〕3号)、《关于推进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区建设发展的扶持意见(试行)》(西文创办〔2019〕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开展西湖区2021年度文化产业政策扶持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1、在西湖区依法登记注册,税收缴入西湖区国库,依法纳税并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财务记录的文创企业。
2、经营范围属于浙江省文化及相关特色产业分类(2018)。
3、经营管理制度完善,会计核算规范,近三年内法人信用记录良好,未有因违规违法经营而遭受处罚的记录。
二、申报类别
1、奖励补助类申请(见附件1、2)。
2、项目资助类申请(见附件3、4)
三、申报程序
1、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附件材料,见附件2、4)打印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和电子版材料(包括申请表和其他附件材料)一起递交企业属地镇、街道或平台(云栖小镇、紫金港科技城),由属地镇街平台审核盖章后统一交区文创中心。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负责。
2、审核、评审。由区文创中心会同区财政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3、 项目公示。所有拟获得资助、奖励、补助的项目或企业名单在西湖区门户网站(http://www.hzxh.gov.cn)上公示,公示期3天。
4、资金拨付。公示期结束后无异议的,拨付扶持资金。
四、申报注意事项
1、采用书面方式申报,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材料一式一份,按照清单顺序并装订成册,同时提供PDF电子版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求提供的原件仅用于现场核验,验后归还。
2、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2月28日(周一)前。
3、材料受理地址:浙大路1号西湖区政府218室。电子邮箱地址:hzxhqwcb@163.com
4、咨询电话:区文创中心,0571-87936018。
附件:
1、奖励补助类申请细则
2、奖励补助类申报材料
3、项目资助类申请细则
4、项目资助类申报材料
西湖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心
西湖区财政局
2022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