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平台,各有关企业:为贯彻落实工信部《关于组织开展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和省经信厅、市经信局有关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废钢铁、废塑料、废纸加工、废旧轮胎和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企业申报工作,现将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镇街、平台组织开展本地区废钢铁、废纸加工、废塑料、废旧轮胎、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企业自愿申报工作,要求申报企业按照规范(准入)条件(附件1),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近三年处罚情况须提交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信用中国平台的查证资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各镇街、平台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核实,对项目立项、土地、环保、安全等批复性文件及相关证明的真实性、条件符合性等进行复核确认并提出审核意见,于2022年4月27日前将申报材料、审核意见(盖章)(含符合要求的申报企业名单)报送区发改经信局工业科。PDF电子版通过浙政钉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区发改经信局工业科711室,并同步完成平台审核与提交。联系人:周轩;电话:89935549,浙政钉:13868081306。附件:规范(准入)条件文件.zip西湖区发改经信局2022年2月22日 |